我的右手心生有一黑痣,算命先生们对此说法各一,但我相信其中一种:我终生得靠这手吃饭。果不其然。
于是命中注定爬格生涯。至于怎么将字排得像模像样,活像一篇小说甚至像一首诗,而且排得让读者瞅几眼,与其说靠才气,不如说靠运气。
从80年代初起,我就靠卖文为生。那时好高骛远,爱做分行游戏,爱在劣质酒中找灵感,用过好几个花花草草的笔名。那真是个诗人的好时光!发表二三首小诗就可有滋有味地过一个月。没钱的时候,灵感还又多又好,饥饿的胃里冒的声音全是佳句。实在紧要时,肯借钱给诗人的人,那时候还有那么几个。
记得第一次稿费30元,和一个女友,跑去烫火锅,大热天,边吃边背诗。一个晚上,才6元。现在6元钱,打个水漂都不值。而现在写诗要赚6元,还真不容易,更难找到一个有钱的人,看见诗人不赶快跑的。
从小家里人多,房子小,写字常常就蹲在地上,有时趴在石头上。那时候做梦,也盼望能有一张桌子、一个属于我一人的房间。
在国外游荡的作家喜欢比谁换过多少床,有上百的,有几个大诗人近三百。我换过的桌子可能比他们的床还多:在那些不安定的年代,吃了上顿,下顿就得想办法,那时,我换过的桌子真多。那些桌子,结局皆不怎么如意。
本来我以为我会破换桌子的吉尼斯记录了。忽然,在伦敦安下家,我终于有了自己的桌子和房间,这年我已经29岁。
生活就这样,不少人羡慕我,说我有丈夫养,不愁在国外谋生之苦。我当然是睁着眼睛找丈夫,满世界男人里挑,挑得太小心过分,如挑字,惹来坏名声。挑心肠慈悲,挑有学识又非书呆子。恰好撞上他有份终生大学教职,又怜惜我和我写的字,不嫌弃我那种身世。对一般男人也不能不在乎的坏名声,他却一笑了之。在我看来,是老天可怜我,唯一的一次,好运的光环罩在了我头上。
总觉得书桌得之不易,更何况我从来都不肯做一个寄生虫,不过我唯一会做的事只是写字。每日必坐在桌前,窗外有三棵老树,常有奇怪的鸟光顾,想以特殊的吟唱引起我的注意,这时流泻在手下的字会禁不住跳动。有时,月亮在白日就出现,书房音乐已经一周不变地重复一个曲子,我穿睡衣睡裤,葡萄酒快喝到瓶底,我就知道天快亮。
书桌上必然有一个镜子,我看着自己的眼睛,故事中已经淡掉的图像,还在里面走马灯似的打圈。第二日醒来,重看一行行字,有时发现有狡诈的灵魂附在字上,我只是在记录。更多时候,则明白是魔鬼在背后盯着我,让我尽写废话,只得赶快烧之。
因此,我必须与魔鬼交战,这是我写作的苦恼,只好尽量不去参加应酬聚会,尽量不去旅游。逛商店嘛,实在熬不住去一趟。明白自己写下的,很少会让自己满意,就只能将勤补拙,多写多扔。我用写字沉重的手,不时作出一个自己懂的姿势。我可以自豪,我是在一个陌生国度靠写汉字养活自己。
有两个地方我喜欢去,旧书店和新书店。站在那儿,上下左右扫一眼,做一个作家的渺小一清二楚。再伟大的作家,写作只不过是为旧书店提供货源。这恐怕是治疗写作心理障碍的一剂良方。
在写作的路上走得越远,越是朋友稀少。我家附近一带,有不少荒原,据说有狐鬼出没。我的确看见过一只漂亮的红狐,经常在我的花园里一闪即逝,这个雨水淅沥的城市,的确有一股森森鬼气。
她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。那儿,一切和这里不同,那些鬼怪实际上都是与这个世界相处不了的人。他们彼此性情相似,不必用人造的装饰包裹起来,一人拥有一个小小的岛。
我划舟访问他们,沙滩便是纸,足迹就是文字。
我终日期待红狐再来,我将尾随她,同时,带去我不在世上和尚存世上的亲友,这时,我搁在阁楼上的帐篷真的就可以有用了,据说明书介绍,这种帐篷一吹就会变大三倍,三,正好是我的好运数字,里面大到足够放上书桌。(摘自《我愿意这样生活》,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年9月出版。本文作者虹影。)